如果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,可以提起行政起诉。具体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(或单位等)作出的行政行为(处罚 决定、拘留决定等等)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、法令等。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,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,不服复议决定的,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,这叫复议前置。但对绝大多数的行政行为,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诉。
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,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;不服复议决定的,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;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,则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。